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的思考

被引:7
作者
张建升 [1 ]
薄振峰 [2 ]
机构
[1] 检察日报社《人民检察》
[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关键词
法律体系; 法治体系; 建构理性; 国家主义; 实证主义;
D O I
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3.02.021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法治中国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在中国立法和法律体系构建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建构理性主义进路、国家主义色彩和实证主义立法价值取向对法治的实现又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障碍。面对新的形势,我们需要引入社会之维,实现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过渡。
引用
收藏
页码:174 / 179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23 条
[21]  
不幸的观念.[M].(英)海耶克(Hayek;F.A.)著;刘戟锋;张来举译;.东方出版社.1991,
[22]  
当代主要法律体系.[M].[法]勒内·达维德 著;漆竹生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23]  
法理学大纲.[M].李达 著.法律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