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的权利与国家权力

被引:11
作者
周安平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流浪; 乞讨; 弱势群体; 人权保护; 国家权力;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1.002
中图分类号
D632 [民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由于一个人沦为贫困者的概率是相当的,从无知之幕的状态下出发,保护弱势群体其实也就是保护了我们未来贫富并不确定的自己。国家权力的职责是为不幸的流浪乞讨群体提供生存的机会,致力于消除流浪乞讨的社会原因,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流浪和乞讨的行为本身。民政部作为主管社会救助与福利的职能部门,有义务维护流浪乞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有义务支持民政部门代理流浪者向侵权者索赔的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基本价值和社会秩序的连续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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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权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从处理群体性事件说起 [J].
刘志强 .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03) :9-14
[3]  
政治哲学导论.[M].(英)亚当·斯威夫特著;萧韶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4]  
流浪的历史.[M].(法)若兹·库贝洛(JoseCubero)著;曹丹红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5]  
法律的道德性.[M].(美)富勒(LonL.Fuller)著;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
[6]  
社会达尔文主义.[M].(英)彼得·狄肯斯(PeterDickens)著;涂骏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7]  
选择的共和国.[M].(美)弗里德曼(LawrenceM.Friedman)著;高鸿钧[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8]  
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M].(英)H.L.A.哈特(H.L.A.Hart)著;支振锋译;.法律出版社.2005,
[9]  
社会公正论.[M].吴忠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10]  
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辩论.[M].[美]麦迪逊著;尹宣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