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的学理研究

被引:2
作者
许洪臣
张利国
机构
[1] 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
[2]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信息披露; 证券法; 有效资本市场; 证券监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0.91 [证券市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监管的基石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主要表现为 ,信息披露是展现证券价格的基础 ,是防止证券欺诈的基本手段 ,是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重要手段 ,是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不仅仅是该公司向公众筹资的对价 ,而是该公司进入这个市场而对整个市场所应当承担的一种责任 ,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已经超越了私法的范畴。信息披露制度的合理性在于证券价格与信息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而强制信息披露的依据则在于市场的不完全性以及信息分布的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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