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众股份公司股权交易问题研究——兼论我国新三板扩容面临的制度变革

被引:10
作者
陈颖健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
关键词
非公众公司; 股份转让; 新三板扩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5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非公众公司股份交易市场由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和新三板市场构成。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属于初级的资本市场,坚持不得拆细、不得连续、不得标准化的原则,是其健康发展的法律底限。新三板市场属于高级的证券交易市场,其进一步扩容对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新三板扩容亟待解决的流动性问题要求进行相关的制度变革和创新。但是制度变革和创新必须在遵守公开发行核准制以及由此衍生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转售限制制度的前提下开展。
引用
收藏
页码:4 / 9+17 +17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14 条
[1]   构建针对特定对象的公开发行制度 [J].
彭冰 .
法学, 2006, (05) :81-89+142
[2]  
证券法理论与司法适用[M]. 法律出版社 , 王林清, 2008
[3]  
证券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美]托马斯·李·哈森(ThomasLeeHazen)著, 2003
[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性 [J].
井涛 .
法学, 2004, (07) :13-16
[5]  
金融发展中的证券法问题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郭锋, 2010
[6]   发达市场金融商品合格投资者制度述评 [J].
朱小川 .
证券市场导报, 2010, (09) :52-57
[7]   论我国私募证券转售制度的完善 [J].
叶向荣 ;
贾翱 .
证券市场导报, 2010, (06) :28-33
[8]   我国证券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的界定 [J].
于娟 .
山东社会科学, 2010, (02) :132-134
[9]   场外取得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不受法律保护 [J].
宋航 .
人民司法, 2009, (18) :47-49
[10]  
现代公司法[M]. 法律出版社 , 刘俊海,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