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之检讨与重塑——以隐私控制理论为基础

被引:39
作者
金耀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关键词
消费者; 个人信息; 同意规则; 隐私; 控制场景; 风险;
D O I
10.14167/j.zjss.2017.11.009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到《网络安全法》第41条,以同意规则为中心的消费者信息保护模式,在当前大数据环境受到了极大挑战。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全面控制既无可能也无必要,而这一乌托邦式的愿景源于隐私控制理论。通过回溯与检讨隐私控制理论,将隐私权理解为对个人信息的相对控制,并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关系中引入知情理论,较之当下单一的同意规则更具操作性与合理性。《民法总则》第111条之规定为解释和重塑上述规则提供了依据和空间。结合当前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最新立法动向,应适当限缩同意规则的适用,采纳场景风险规则,从权利规范转向规制数据从业者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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