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导师制的制度完善探讨

被引:30
作者
方赛迎
机构
[1] 暨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导师的职责; 学生的义务; 本科生导师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42.0 [教学研究与改革];
学科分类号
040102 ;
摘要
本科生导师制包含两个关系层面,即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层面以及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层面。要建立起完善的本科生导师制,除了必须理顺学校与教师的关系,落实“导师”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之外,更需规范教师与学生关系层面上导师的职责和学生的遵从义务。这不仅是顺应教学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因此,通过对导师“导心”、“导学”的职责和学生遵从义务的具体设计,以期实现本科生导师制更具可操作性和更趋完善,使该项制度的施行更具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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