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算法合同的归责

被引:6
作者
夏庆锋
机构
[1] 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算法合同; 黑箱算法; 产品责任; 代理方法; 保险赔偿;
D O I
10.16823/j.cnki.10-1281/d.2021.06.002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算法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使用某种计算机算法来做出决策及履行义务的合同,这里的算法指计算或其他解决问题的操作,尤其指计算机所遵循的程序或规则。算法合同包括工具算法合同与自主算法合同两大类型。算法合同在实际适用中具有快速、全面、避免当事人的不合理偏见等优势,但也存在隐藏重要信息、导致不确定性损害等明显弊端。特别在黑箱算法合同场景下,由于无法判断算法使用者与算法执行之间的意志相连性,难以依据现行法解决黑箱算法合同的归责问题。较为可行的归责方法是从三重维度出发,确定算法使用者的责任:第一,当算法决策与使用者决策具有意志相连性时,由使用者承担算法致害的产品责任;第二,当算法决策与使用者决策不具有意志相连性,但根据其他联系可以判断算法为使用者"人工代理人"时,由使用者基于代理规则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第三,当算法决策与使用者决策无任何关联时,依据算法使用者在先支付的保险费用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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