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协商程序的实体侧面解读

被引:2
作者
王晓辉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认罪协商; 罪刑法定; 罪责刑相适应; 刑罚目的; 以刑制罪;
D O I
10.13892/j.cnki.cn41-1093/i.2014.04.018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辩诉交易、刑事协商、刑事和解三种不同刑法体系下的诉讼制度,具有司法理念、诉讼结构及规范构成上的实质共性。其对协商性司法的精确诠释及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具有理论上的契合性。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对实体性权利的处分有可能引致对犯罪构成体系的实质修正甚至消解,因此认罪协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必须与刑事实体法保持规范上的协调与机能上的互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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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晓慧 .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 (11) :75-79
[3]   刑罚正当化语境下的认罪协商 [J].
俞波涛 ;
周少华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3, 21 (03) :121-128
[4]   德国刑事协商制度研究 [J].
李昌盛 .
现代法学, 2011, 33 (06) :148-160
[5]   德国刑事诉讼中协商制度浅析 [J].
黄河 .
环球法律评论, 2010, 32 (01) :123-131
[6]   辩诉交易制度移植之障碍分析 [J].
高珊琦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8, (05) :134-142
[7]   罪刑关系的反思与重构——兼谈罚金刑在中国现阶段之适用 [J].
冯亚东 .
中国社会科学, 2006, (05) :125-134+208
[8]  
辩诉交易在中国.[M].陈光中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9]  
刑法学.[M].高铭暄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