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标准的差异化问题研究——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说起

被引:9
作者
李勇
机构
[1]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证明标准; 认罪认罚; 沉默权; 律师帮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推进,我国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将逐步序形成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不认罪普通程序"三足鼎立"的格局,这三种程序的证明标准差异化是解决长期以来我国诉讼程序改革中"简易程序不简"顽疾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诉讼效率,解决司法资源严重不足,集中精力办大案,从整体上提高案件质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化解人们对于"降低证明标准"的忧虑,就必须建立真正、彻底的沉默权制度和完善有效的律师帮助制度,应当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沉默权制度、律师帮助制度同步作为未来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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