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提取账户名下他人存款的行为性质

被引:27
作者
杨兴培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挂失; 提取; 存款; 性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2 [银行制度与业务];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对以实名挂失私自提取自己账户名下他人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理,实际的判决结果各不相同。从法律技术运用层面上厘清案件事实具有的法律关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有效切入点。这些法律关系包括银行卡、折持有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法或不合法使用人与银行卡、折所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法或不合法使用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财产所有权与财物占有状态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卡、折内的钱款所有权与占有状态的归属问题与相互关系。以实名挂失私自提取自己账户名下他人存款的行为既不能认定盗窃罪,也不能构成诈骗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只能构成侵占罪。
引用
收藏
页码:154 / 160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合同诈骗罪与表见代理之共存及其释论——一起盗卖房屋案引发的刑民冲突及释论 [J].
吴加明 .
政治与法律, 2011, (11) :47-55
[2]  
案例选登 .2 中国审判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