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型监管信赖保护的立法思考

被引:8
作者
李沫
机构
[1] 中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激励型; 监管; 信赖保护; 给付; 立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为实现我国激励型监管的目的,激励型监管中相对人的信赖保护亟需立法强化。明确激励型监管相对人信赖保护的条件和方式是行政相对人获得信赖保护的基础和核心;明确行政主体撤销、废止或变更激励型监管的限制事由,可以防止行政主体的恣意;此外,激励型监管立法必须重视激励型监管撤销、废止与变更程序的构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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