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关系的理顺与法治化塑造——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空间与进路

被引:24
作者
陈科霖 [1 ,2 ]
张演锋 [2 ]
机构
[1]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
[2] 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关键词
政社关系; 法治化; 社会组织; 社区治理; 可为空间;
D O I
10.16365/j.cnki.11-4054/d.2020.01.003
中图分类号
D632.9 [其他]; D669.3 [生活、居住、交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失衡错位的关系是社区治理困境产生的根源。因此,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关系是破解社区治理困境的重点,而法治正是理顺这一关系的重要工具。法治规则能明确地限定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互动路径,并控制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基本走向。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存在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关系,分别对应了政府的监管、兜底与培育责任,并限定了政府介入社区治理的基本界限。在这样的关系之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可为空间广阔。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法律赋权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的可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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