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的实证分析——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21个授权决定为样本

被引:13
作者
江国华 [1 ]
郭文涛 [2 ]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西南政法大学监察法学院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 授权决定; 改革试点; 合宪性审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摘要
对立法法第13条的实证分析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是一种立法活动。授权决定属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律渊源的一种,具有法的性质、效力以及较高的效力位阶和清晰的效力边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授权决定,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对改革具有引领、推动、规范三种作用。在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存在部分授权主体不适格、授权依据不充分、授权事项扩大化、授权决定合法性审查阙如、被授权机关的监督机制缺位等待规范之处,对此可以从合理界分授权主体、载明授权规范依据、适当扩大授权事项、将授权决定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明确被授权机关的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针对性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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