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视阈下的“环境国家”——比较法视角的分析

被引:12
作者
陈海嵩
机构
[1] 浙江农林大学
关键词
环境国家; 环境治理; 环境宪法; 生态现代化理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在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国家统治正当性基础的背景下,如何因应生态现代化理论的要求、规范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形成"环境国家",是当代环境治理理论的重要课题。文章认为,德国、日本公法学界主要在事实层面上对"环境国家"进行描述和概括,凸显了环境保护在国家目的及任务中的地位,但也存在明显缺陷,应从价值层面看"环境国家"对国家权力所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环境国家"应首先在宪法上加以规范,即形成"环境宪法",具体包括三类规范: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的公民宪法义务,它们为形成"环境国家"的规范体系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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