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垄断协议的行为认定

被引:9
作者
王玉辉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垄断协议; 协议; 协同行为; 相互拘束;
D O I
10.15991/j.cnki.411028.2011.02.013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垄断协议是复数经营者或行业协会实施的相互拘束彼此经营活动的共同行为,其本质是违法行为人经营活动的相互拘束,表现为协议、决定和协同行为。其中,协议是经营者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协同行为则以经营者间存在意思联络为前提。在协议存在的情况下,协同行为是协议的实施行为,依协议对垄断行为予以认定;若协议不存在,将协同行为作为独立的行为要件对垄断行为予以认定。决定是行业协会限制其成员企业进行竞争性经营活动的意思表示。强制性决定对成员企业具有当然的拘束力,故必然违法;任意性决定在行业成员根据其实施协同行为后才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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