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案与侦查关系的再认识

被引:7
作者
李奋飞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讲师 法学博士
关键词
刑事立案; 侦查程序; 侦查权; 司法审查;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6.03.021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立案程序,并将其作为侦查程序启动的一个前置程序。然而,由于现行的立案条件过高,而侦查机关又缺乏达到该"条件"所必须的"合法"手段,由此不仅严重影响了对犯罪的有效追诉,也容易滋生"立案不实"等问题。而且,它也根本无法有效防范侦查权的滥用。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这一大背景之下,需要突破长期以来对"立案是侦查的前提"这一不恰当的认识,并必须承认,不仅立案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侦查活动,立案本身实际上也只是侦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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