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砖国家国际合作的视角看气候变化时代的中国能源法

被引:6
作者
曹明德
赵鑫鑫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关键词
能源法; 气候变化; 金砖国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D922.67 [能源法];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以及密集型农业模式使得金砖国家对于全球变暖表现得更为脆弱。作为全球重要的经济体,金砖国家的行动会对世界范围内温室气体减排的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时代,中国承受着国内能源短缺与国际温室气体减排要求的双重压力。中国已经制定了若干关于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并正在制定中国能源法。这些法律法规在节能降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不能很好地解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问题。将金砖国家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汇总进行研究将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时代开展国际合作、重建能源法律体系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指引。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应将其能源部门的相关政策与其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的立场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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