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与权力监督的平衡——解读行政诉讼法上的纠纷解决目的

被引:20
作者
钱弘道
吴亮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纠纷解决目的; 权力监督目的; 协调和解制度; 行政诉讼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纠纷解决目的"是行政诉讼法从民事诉讼领域引入的立法目的价值,旨在于扩张行政诉讼机制的纠纷解决功能,为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程序提供法理支持,但是,行政诉讼领域的纠纷解决具有其自身的特殊含义,而且与行政诉讼固有的"权力监督"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通过调和"纠纷解决"和"权力监督"的这种紧张关系,可以反省行政诉讼制度在满足"纠纷解决目的"功能实现上的界限,设定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的合法性边界,从而更好地确保公民权利保护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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