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中的“附加条件”

被引:11
作者
阿不都米吉提·吾买尔
机构
[1] 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附条件不起诉; 附加条件; 未成年人; 教育矫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遵守和履行一定的附加条件,是附条件不起诉不同于其他不起诉的关键因素,其意义在于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矫治,并以此来实现其真诚悔罪和自生复归,而不是简单的限制和约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自由。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附加条件的研究不够深入,对其性质、类型和功能缺乏应有的关注,这不免影响附加条件设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而影响附条件不起诉应有功能的发挥。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附加条件应当以教育矫治为基本手段,以其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在具体设置附加条件时,应注意针对性和合理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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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0 / 60+172 +172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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