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衡与制度完善——以民事抗诉程序之运行为例

被引:6
作者
陈斯
机构
[1] 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2]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关键词
民事抗诉; 再审; 程序制约; 制度完善;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6.02.004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民事抗诉是我国民事案件得以启动再审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在制度设计理念上的失误以及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民事抗诉权的行使与审判权的运行似乎越来越处于一种对抗的状态,其间产生的种种弊端也无不昭示现行抗诉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本文就民事抗诉制度在理念上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借用博弈论及法律经济学的理论,试图对民事抗诉之现状以及现行法律的缺陷作一简单的论述,并对如何加强对民事抗诉的程序制约及其对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提出个人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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