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的形式构成及其“成分”分析——以德国法教义学为视角

被引:6
作者
李剑
机构
[1] 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判例; 法教义学; 法政策学; 成分分析;
D O I
10.19375/j.cnki.31-2075/d.2018.03.002
中图分类号
D951.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判例作为法律适用经验的原初形态,既是法律实践的直接经验来源,也是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通过对德国成熟的判例文本之形式构成和实质内容进行定位分析,能为我们厘清判例这种"混合物"的不同成分,进而明确这些"成分"在法律实践中不同的功能与作用。依据德国法的特点,这些成分可以以"法教义学"为标准划分为"法教义学成分"与"非法教义学成分"。一方面弄清判例中的"法教义学成分"是我们应该着力的重点,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非法教义学成分"。因为这些"非法教义学成分"有可能通过"教义学化"而被转化为法教义学因素。比如"法政策"因素,它在公法判例中的积极作用随处可见。所以对判例的成分分析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适用情景来具体讨论,从而规整出经验性的有效的分析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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