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损害的法律拟制——穿越生死线的民法机理

被引:24
作者
税兵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身后损害; 法律拟制; 利益客观性; 法益保护; 民法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近代以降,人格、权利与利益等基本的法哲学范畴均以具有生命的自然人为描摹对象,形成传统民法的"现世性"特征,身后损害问题长期游离于法律的边缘地带。死者利益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与道德、习俗及社会政策纠结在一起,立于其后的解释论机理是法律拟制。文本分析表明,中国司法实践中关于身后损害案件的裁判立场徘徊反复,引发死亡赔偿金性质、死者近亲属精神损害赔偿、涉坟纠纷等具体问题的理论纷争。为遵循内在体系的逻辑要求,正在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应采"最不坏"的法益保护模式,以此构建相应的制度规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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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95 / 108+222 +222-223
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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