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宪法公民社会权司法救济及借鉴

被引:10
作者
张弘
机构
[1] 辽宁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由权; 社会权; 司法救济; 行政诉讼;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09.06.003
中图分类号
D95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欧盟宪法条约》第二部分的《欧盟的基本权利宪章》,以人为本而非以权利为中心,将自由权与社会权统一于人的尊严、自由、平等和团结诸项价值之下,赋予包括社会权在内的所有权利以司法救济的完全权利品格,这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权利进步,不仅为我国公民社会权救济提供了可参照的蓝本,也为行政诉讼扩大受案范围提供了良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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