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风险规范的建构机理与实现路径

被引:6
作者
张璐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风险影响评估; 风险规范; 隐私权; 数据合规;
D O I
10.13676/j.cnki.cn36-1224/f.2022.03.009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制度是一种前置性保护规范,旨在防范因个人信息被滥用而可能产生的抽象危险。个人信息保护的风险规范路径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现实,是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最佳范式。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引发的风险可以通过“结果”和“行为”两种角度予以评估,对个人权益侵害“高风险”的判断包括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严重程度两个方面。可归责性原则是风险规范路径的基本原则,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综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风险规制的实现路径,在差异化风险、类型化平台、分层级义务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应从宏观上整体把控风险路径,中观上强化信息处理者的规范引导,微观上细化不同场景下的风险规范,形成一整套风险可控、高效全面的保护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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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6 / 136
页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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