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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之初步考察
被引:29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陈瑞华
机构
: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来源
: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年
/ 01期
关键词
:
程序性辩护;
程序性裁判;
诉权;
宪法性侵权;
D O I
:
10.15883/j.13-1277/c.2005.01.003
中图分类号
:
D915.3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按照有无裁判者的参与可以将刑事辩护分为“自然意义上的辩护”和“法律意义上的辩护”;根据辩护理由的不同,可以将辩护分为“实体性辩护”和“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辩护首先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辩护”,是一种旨在寻求对官方侵权行为实施程序性制裁的辩护形态,属于带有进攻性的“攻击性辩护”。作为诉权表达方式的程序性辩护,有利于减少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违法行为,促使纠正程序性违法行为与当事人对诉权的行使发生越来越密切的联系,促进宪法司法化和宪法性权利的可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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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 / 21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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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大陆法中的诉讼行为无效制度——三个法律文本的考察
陈瑞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大学北京
陈瑞华
[J].
政法论坛,
2003,
(05)
: 105
-
119
[2]
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M].(美)爱伦·豪切斯泰勒·斯黛丽(EllenHochstedlerSteury);(美)南希·弗兰克(NancyFrank)著;陈卫东;徐美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法学导论.[M].(德)拉德布鲁赫(G.Radbruch)著;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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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大陆法中的诉讼行为无效制度——三个法律文本的考察
陈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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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M].(美)爱伦·豪切斯泰勒·斯黛丽(EllenHochstedlerSteury);(美)南希·弗兰克(NancyFrank)著;陈卫东;徐美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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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M].(德)拉德布鲁赫(G.Radbruch)著;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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