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签订BIT中的东道国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条款

被引:7
作者
乔慧娟
机构
[1]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协商; 用尽国内救济; 国际仲裁; 解决投资争端; 国际中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4 [保险法];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我国签订的BIT中关于东道国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条款一般规定了三种解决方式:协商、东道国国内救济、国际仲裁。在新近签订的BIT中,中国对外资的管辖权逐步放弃。中国在今后签订或修订BIT时,有必要参考或借鉴中国BIT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BIT的经验或教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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