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下个人信息的条款理解与司法应对

被引:14
作者
蔡一博 [1 ,2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关键词
民法典; 人格权编; 个人信息保护; 司法实践;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典》奠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正当性基础,为有效解决司法适用的难题提供了方向和依据。规范构成上,其采用利益保护模式来认定个人信息权属性质值得肯定,但应注意区分个人信息与其他具体人格权的关系,并进一步完善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上,建议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固定诉请后确定司法案由,并从细微处甄别、提炼可识别性的标准。尝试综合性标准界定敏感信息,并通过不同层级动态场景理论分析同意原则。涉个人信息规范产生竞合问题时,应优先适用具有完整请求权基础的规范条款。责任救济应就常见侵害行为类型化分析,采取过错推定和一般过错的二元归责体系,针对损害结果采取财产性与非财产性区分原则,并适用不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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