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疫苗伤害救济的路径选择和制度构想

被引:17
作者
刘洪华
机构
[1] 韶关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疫苗伤害; 预防接种; 救济; 补偿;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5.01.012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疫苗伤害救济事关公共安全。我国疫苗伤害救济制度存在救济范围窄、补偿标准不明确、补偿程序复杂以及因果关系认定过于严格等问题。美国和德国分别代表着直接救济和侵权救济模式。两者各有优劣。我国应当采取直接救济模式,但辅之以追究相关责任人侵权责任。救济应当不问过错,构建救济基金制度,完善救济程序,实现快速、便捷、确定和慷慨救济的目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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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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