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财务控制权对公司制度的挑战

被引:7
作者
缪若冰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融资财务控制权; 金融创新; 股权; 公司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融资财务控制权是指资金供给方在为公司提供资金的交易过程中,为保障资金安全,防范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对公司及公司股东所形成的控制性权利。这一由金融市场所形成的控制权在实践中突破、改造甚至限制了《公司法》下股权的行使。其结果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纽带,以及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与契约之间的界限,在这一类金融商事创新中变得模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会计已对类似财务安排所形成的控制权进行了确认,但偏重形式的法律尚未有效回应。从历史维度看,融资实践对公司制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而我国的融资创新与制度环境有所割裂,应当借鉴域外经验,令公司制度更好地回应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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