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代中国正式法律渊源的习惯法

被引:26
作者
高其才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渊源; 习惯法; 法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当代社会的发展使法律渊源的多元色彩更加突出。习惯法为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习惯在特定情况下经国家认可成为习惯法而具有正式的法律渊源地位。习惯法的功能和价值作为当代中国正式法律渊源应当受到充分重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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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 法律出版社 , (俄)B.B.拉扎列夫主编, 199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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