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 条
论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第三种职能及其法律制度建构——以德国法上的母体行政组织对公营公司的影响义务为借鉴
被引:6
作者:
何源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国资委职能;
公益性;
目标管理;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5.02.015
中图分类号:
D922.29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国资委"出资人"和"监管人"的定位之争自其成立以来便一直存在。在国资委定位和职能的困境背后,隐藏着政府的第三种职能——目标管理。借鉴德国法上的母体行政组织对公营公司影响义务的,我国政府的目标管理法律制度需要从职能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核心内容和实现手段等四个方面来进行建构。
引用
收藏
页码:138 / 147
页数:10
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