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的基本范畴

被引:16
作者
王成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救济; 自由; 基本范畴;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9.04.003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权利救济和行为自由是侵权法的基本范畴,贯穿在侵权法思考的始终。侵权法中重要问题的讨论,也都围绕这一基本范畴而展开。自由止于权利。权利救济和行为自由之间存在着互相制约、此消彼长的关系,权利救济范围的扩张,意味着行为自由范围的收缩。反之,行为自由的扩张,权利可获得救济的范围也便收缩。在制定侵权法规范时,在进行侵权案件的裁判时,在考虑对受害人救济的同时,需要考虑权利和自由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并非权利越多越好。对权利的救济,也并非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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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8 / 78+158 +158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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