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兴起及其法学意义:三个隐喻

被引:16
作者
侯佳儒 [1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博士后流动站
关键词
环境法; 环境法革命; 法学范式重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环境法的出现被称为"法学革命"。环境法的兴起对当代法学具有多重意义:以"流浪者"为隐喻,分析传统法学理论对环境法发展构成的障碍,借以探讨"环境法革命"一说发端的理论根源;以"革命者"为隐喻,试图论证"环境法革命"应当具有三重内涵,即环境法的兴起在法学的世界图景、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三个层面对传统法学做出"革命性"突破和改变;以"守望者"为隐喻,表明环境法在当代法学研究整体发生后现代转向的背景下具有的价值和意义,要以"环境法革命"理论为突破口,实现传统法学的"后现代转向",实现环境法学自身的范式建构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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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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