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立场和功能

被引:36
作者
储陈城
机构
[1] 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刑事法网; 功能定位; 主体资格; 过失犯;
D O I
10.19430/j.cnki.3891.2018.06.005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即将到来,法律需要未雨绸缪,做好应对性预案。人工智能既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利益,促进生产、生活的变革,同时也可能蕴藏着潜在风险,造成法益侵害。具体到刑法领域,刑法面对人工智能,需要选择基本立场。完全指向技术的促进,刑法则不加干涉。单纯强调风险防范,则刑法将严密法网。在各国已经开启人工智能技术竞争,我国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刑法应谨慎界定过失行为,防止造成人工智能技术的萎缩。在此立场的基础上,控制故意滥用人工智能技术,防止法益侵害行为。
引用
收藏
页码:77 / 94
页数:18
相关论文
共 2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