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探讨

被引:4
作者
董聪超
机构
[1] 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分税制; 公共服务; 地方税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历了多次税制改革。"营改增"是为了优化税制结构,实现各行业间的税负均衡,但改变了原地方税体系格局,存在着地方政府税收与财政支出差距扩大、地方缺乏主体税种、辅助税种贡献低和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等问题。提出各级政府应明晰事权和财权,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重新确定地方主体税种、发挥具有地方特色的辅助税种作用和调整共享税的分享比例等完善地方税制体系的措施。
引用
收藏
页码:157 / 158
页数:2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营改增”背景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J].
崔志坤 ;
王振宇 ;
常彬斌 .
经济纵横, 2014, (01) :87-91
[2]   “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J].
许文 .
中国财政, 2013, (17) :18-19
[3]   浅议如何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问题 [J].
王赟超 .
经济研究导刊, 2011, (28) :19-21
[4]   谈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J].
贾晓俊 .
商业时代, 2011, (01) :47-48
[5]   中国现行地方税体系评析 [J].
金哲 .
经济与管理, 2010, 24 (11) :79-83
[6]   增值税“扩围”改革与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调整 [J].
施文泼 ;
贾康 .
财贸经济, 2010, (11) :46-5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