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市场的效用与限度研究

被引:2
作者
姚巧华
机构
[1]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科社部
关键词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市场引入;
D O I
10.15991/j.cnki.411028.2015.05.016
中图分类号
G522.3 [义务教育];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义务教育市场化改革所产生的严重失衡现象使人们对市场的作用产生了疑问。对于市场到底能不能引入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市场又将发挥什么效用,以及市场引入义务教育是否有限度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义务教育在直接消费阶段所具有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市场可以引入义务教育,为受教育者提供丰富的、优质的和可选择的消费资源,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其高质量的发展,这是市场效用的具体体现。同时,市场主体的私益性又决定了市场引入义务教育必须有约束限度,市场应是在均衡发展基础上的引入,以及公益目的制约下的"准市场"运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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