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背景下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之反思与重构——以《环境保护法》第7条的修改为视角

被引:3
作者
高晓露
机构
[1]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大部制改革; 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中国环境管理体制至今已经历了初始、形成以及逐步完善三个发展阶段。基于《环境保护法》第7条而建立起来的现行环境管理体制在组织结构、职权结构以及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大部制改革以及中国环境保护实践的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根源于《环境保护法》第7条的规定。为此,应修改《环境保护法》第7条,将环保部门的职能由"统管"改为"综合协调",同时合理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完善环境管理权力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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