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19
作者
宋才发
马国辉
机构
[1]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登记; 权属争议; 依法处置; 赔偿责任;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5.03.012
中图分类号
F301.2 [土地管理、规划及利用];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83306 ; 0903 ; 030105 ;
摘要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宗旨是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必须构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法规体系,厘清使用权登记中各类不动产单元之间的关系。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内容,确权登记采取权利登记方式,权属不明和疑难地块宜纳入不动产确权登记范围,农地使用权确权质量和规范是不动产登记的生命线。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相关法律障碍必须突破,权属争议必须依法处置,公证导致不动产错登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设立赔偿基金是应对登记错误赔偿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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