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齐玉苓案“批复”与宪法适用之关联(下) 宪法司法化是脱离中国国情的空谈

被引:2
作者
黄正东 [1 ,2 ]
机构
[1] 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
[2] 芝加哥正东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宪法; 陈弘毅; 国会; 根本法; 司法化; 司法机关; 法院; 宪法适用; 违宪审查权; 司法审查; 合宪法律解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3 ;
摘要
<正>200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并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这个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齐玉苓与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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