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医疗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

被引:6
作者
张涛
仇永贵
机构
[1] 江苏省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关键词
法律; 医疗诉讼; 合法权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由于医院在医疗诉讼中存在忽视诉讼代理人的选择、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诉讼证明标准、未掌握提交诉讼文书的时间规定、在医学文献的证据价值方面缺少与法官的沟通等问题,对实施鉴定的主体混乱情况缺乏对策,因而医院败诉率高。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医院应选择卫生专业律师和医学专家作为诉讼代理人、掌握“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遵守诉讼中有关时间的规定、加强与法官在医学方面的沟通、了解有关鉴定的法律规定等,从而避免医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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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曙铭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3, (06) :63-65
[2]   现有法律表明医疗侵权诉讼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J].
仇永贵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3, (04) :14-16
[3]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践思考 [J].
蒋德海 .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 (11) :53-56
[4]   医疗纠纷中民事责任的归责问题 [J].
仇永贵 ;
倪松石 ;
戴林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0, (11) :56-57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李国光主编,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