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上任意解除权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15
作者
蔡恒 [1 ]
骆电 [2 ]
机构
[1] 华北电力大学
[2]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
法定任意解除权; 约定任意解除权; 赔偿损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任意解除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自由与效率。司法实践中不应允许通过约定抛弃法定任意解除权,但应允许在其他合同中约定任意解除权。应在《合同法》总则中增加任意解除权的一般条款,完善任意解除权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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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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