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单位犯罪立法完善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4
作者
周洪波
机构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关键词
单位犯罪; 资格刑; 双罚制;
D O I
10.16366/j.cnki.1000-2359.2008.01.035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在目前情况下,对单位犯罪的修改应采取刑法修正案的形式集中规定。立法应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的主体应排除国家机关,但不限于法人,只要单位即可;应多设立单位过失犯罪,采取严格的双罚制,增设资格刑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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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法两国法人(单位)犯罪定义的比较研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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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 (02) :48-51
[4]  
犯罪概念论[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李居全著, 2000
[5]  
刑罚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邱兴隆, 1999
[6]  
辩证逻辑基础[M]. 湖南人民出版社 , 章沛 主编, 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