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部门划分标准及其引申

被引:7
作者
杨紫烜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的部门; 划分标准; 经济法;
D O I
10.19631/j.cnki.css.2009.02.013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的部门,是指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现行法律规范的总称。法的部门的划分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即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由于法的部门的划分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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