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正当竞争认定的界限

被引:18
作者
张占江
机构
[1]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商业逻辑; 基本权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用的内在逻辑、干预正当性和合法性基础决定了,不正当竞争认定必须受到商业逻辑、"不受扭曲的竞争"秩序和基本权利三个维度的限制。商业竞争、利益衡量的复杂性决定了,商业逻辑限定与"不受扭曲的竞争"秩序界限必须相互印证,同时受到基本权利保护的制约。而基本权利的考量仍然要立足于"不受扭曲的竞争"标准之上,否则就可能架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适用逻辑上,这三个限制维度可以依次展开,但又不能截然分开,而是交织适用、相互印证、互为补充。
引用
收藏
页码:28 / 38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31 条
[11]  
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原理[M]. 法律出版社 , 孔祥俊, 2019
[12]  
欧洲与德国经济法[M]. 法律出版社 , 弗里茨·里特纳, 2017
[13]  
浅薄[M]. 中信出版社 , 卡尔, 2015
[14]  
全球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引[M]. 法律出版社 , 博维希, 2015
[15]  
美国知识产权法[M]. 法律出版社 , 李明德, 2014
[16]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郑友德, 2010
[17]  
权利革命之后[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美) 桑斯坦, 2008
[18]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M]. 法律出版社 , 林来梵著, 2001
[19]  
论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范式 .2 孔祥俊. 法学家 . 2018
[20]  
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1065号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