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身伦理下ChatGPT的法律规制及中国路径

被引:51
作者
唐林垚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ChatGPT; 生成式人工智能; 大型语言模型; 法律规制; 硅基伦理; 元宇宙;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230504.003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030103 ;
摘要
既有规则的延伸适用和法律解释足以应对ChatGPT在内容生成、数据保护、劳动替代方面的现实性“近忧”,但无法解决因其使动性和嵌入性引发的人类在现实世界、虚拟世界的生存性“远虑”。界限日益模糊的人机关系重构须回归具身认知;身体在主客之间的可逆性、在自我与他者之间的穿梭性揭示出关怀投射、和谐共融、互促互进的伦理规范。在当下面向,可通过部门法联动、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反垄断规则细化处置技术失范;在本土面向,宜依托举国体制抹平数据飞轮效应、推进多方共治提升技术赋能、建立健全适应技术发展的教育体系;在未来面向,应以进展把控为目标完善通用人工智能立法,以内觉开显为导向促进人机共生演化,以熵增减缓为原则构建全新硅基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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