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监管:一个分析框架——以共享单车为例

被引:12
作者
张丙宣
华逸婕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共享经济; 共享单车; 合作监管; 最优监管; 平台治理;
D O I
10.14167/j.zjss.2019.05.001
中图分类号
F724.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F572 [中国城市交通运输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以共享单车为例,基于无序与强制的分析框架,本文从合作监管的视角梳理我国共享经济监管的政策和实践,分析共享经济监管的类型、动态演进过程和最优监管的实现方式。共享经济存在着单独监管、少数主体合作监管、多数主体合作监管和超级综合监管四种类型,总体上,监管趋向最优,然而,受到技术的短期效应、法治化程度与民众素养的约束,最优监管往往难以实现。在理想状态下,平台监管及其长期形成的平台生态是最优监管可能的实现方式之一,它为共享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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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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