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下规范性文件的法院审查研究

被引:11
作者
王东伟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治; 规范性文件; 司法审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3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对规范性文件的法院审查进行了修改。法院可以对其进行附带审查,是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虽然在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的方面有了实质的突破,但是在审理结果的规定上存在与现行法不衔接、违反诉判关系一致原理等问题。所以,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应当在程序设计上进行突破,比如被告的确定、审理过程以及审理结果等都需要与规范性文件审查之诉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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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 1995, (03) :29-33
[4]  
法律的训诫.[M].(英) 丹宁; 著.法律出版社.2011,
[5]  
行政诉讼法.[M].何海波; 著.法律出版社.2011,
[6]  
诉讼原理.[M].樊崇义; 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
[7]  
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M].顾培东著;.法律出版社.2004,
[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姜明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9]  
行政法.[M].(英)威廉·韦德(H.W.R.Wade)著;楚建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10]  
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M].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