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特征与启示

被引:6
作者
靖小琴 [1 ]
陈会林 [2 ]
机构
[1] 武汉工业学院人文科学系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纠纷解决; 传统机制; 特征; 启示;
D O I
10.13793/j.cnki.42-1020/c.2006.05.022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中国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特征有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性、以避讼为直接目标、诉讼审判的伦理教化性、以“社会生成法”为主要适用规则。这些特征予我们以如下启示:纠纷解决的国家方式与非国家方式并重,且有相应的联接机制;能有效解纷的社会应该是一种有限自治的社会,法律并非在所有纠纷解决中不可或缺;纠纷解决机制应该是成本最低、最能促进和谐的机制。贯彻和实践这些启示,可能是中国建成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关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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