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法学: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

被引:7
作者
张学博 [1 ,2 ]
李玉云 [3 ]
机构
[1]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2]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3]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关键词
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 领域法学;
D O I
10.13784/j.cnki.22-1299/d.2017.02.010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教义学者和社科法学者们都意识到传统的知识和方法已经无法指导不断涌现的新的法学学科研究了,但双方并没有关注到制约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根本问题:部门法学所形成的壁垒。研究方法的争论只是表面现象,而背后的部门利益才是根本问题所在。在这个法学困局之下,财税法学者首次提出了新的法学研究范式——领域法学。
引用
收藏
页码:40 / 4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论领域法学:一种立足新兴交叉领域的法学研究范式 [J].
刘剑文 .
政法论丛, 2016, (05) :3-16
[2]   知识生产的另一种可能——对社科法学的述评 [J].
孙少石 .
交大法学, 2016, (01) :34-48
[3]   法学研究方法的若干反思 [J].
陈瑞华 .
中外法学, 2015, 27 (01) :22-28
[5]   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 [J].
张翔 .
法学研究, 2012, 34 (06) :6-9
[6]  
人格权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王泽鉴,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