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告知变更诉请行为的独立价值

被引:6
作者
朱建敏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请求变更; 告知义务; 法官释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 ,法官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行为不同于释明 ,有着自己的独立价值。法官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并不违背“处分权原则” ,而应视为对“争议恒定原则”的补充与完善。同时 ,法官对此一事项的告知亦非当然地与“法官中立原则”相对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3 5条确立了“法官对当事人诉讼请求变更事项的告知义务” ,其动机是合乎诉讼逻辑的 ,但在具体规制上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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